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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希望邻居朋友们务必仔细阅读这份《管理规约》!

发表于2013-08-23

《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

http://210.75.213.161/publicbjjs_new/house/project_file.asp?id=7263


首先,这份《规约》包含在购房合同的第47~53页,以下是摘要:


八、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共用部分时,应当遵守下列约定:

……

(四)阳台封闭: 未经政府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且经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审核同意,业主不得擅自进行阳台封闭;如因业主违反规定封闭阳台给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太阳能热水器安装: 需经建设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审核通过后并到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太阳能热水器安装 。

(六)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分的需要,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经建设单位指定的其他方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如相关业主拒绝 或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或给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造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

九、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分、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

为了澜茵山的整体美观、安全稳定,请不要擅自改变楼宇内部和外部结构!


规章制度,共同遵守,和谐家园,大家维护。



声明!这个帖子我完全是转载于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对于其中文字意义的理解完全取决于个人能力。不要在这里和我争论什么,这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想法和诉求可以自行和开发商或物业交流,何必气急败坏的和我争论不休,您指望我能给您什么满意的答复么?(只要与你个人的看法不同就被认为是开发商的人,这种想法令人费解。)在上面的回复中我已经说过了,争议的解决途径与流程,我当然希望不存在争议,如果存在,请按法律规章文明解决,谢谢!这个帖子我开了,但我不会再回复了。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发帖,文明交流。




发表于2013-08-24

露台不封,很整齐,好看!

发表于2013-08-24

阳台不封好看是好看,但晾衣服不方便了。

发表于2013-08-24

支持!露台(阳台)是个接雨水的地方,个人很喜欢。只是有小孩子的家庭要多注意孩子的安全,有小孩子的家庭买阳台在主卧的比较好。

发表于2013-08-29

我说我的两个讨论露台使用的帖子怎么不见了呢!原来是给黑掉了啊!这么看来楼主是开发商的人喽?

发表于2013-08-29

露台不封是好看,可是对于有小宝宝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前段时间发生多起儿童坠楼事件,让人心痛不已。敢问楼主,是所谓的美观重要呢还是人命重要?

发表于2013-08-29

即便您家没有目前小宝宝,您就不会有孙辈么?就不会有亲戚朋友的孩子来串门么?这个地方的定位就是全家全时度假,相信有小宝宝的家庭一定不在少数吧?

发表于2013-08-30

又看了一下规定,是这么说的:“如因业主违反规定封闭阳台给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不给别人造成损失就可以喽?那好办,小心施工就是了。封个阳台能给别人造成什么损失呢?精神损失?^_^

发表于2013-08-30

回复内容又被屏蔽掉了

发表于2013-08-30

声明!这个帖子我完全是转载于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对于其中文字意义的理解完全取决于个人能力。不要在这里和我争论什么,这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想法和诉求可以自行和开发商或物业交流,何必气急败坏的和我争论不休,您指望我能给您什么满意的答复么?(只要与你个人的看法不同就被认为是开发商的人,这种想法令人费解。)在上面的回复中我已经说过了,争议的解决途径与流程,我当然希望不存在争议,如果存在,请按法律规章文明解决,谢谢!这个帖子我开了,但我不会再回复了。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发帖,文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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