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收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发表于2020-11-06

一、收房时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二、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纳的,不应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您有权拒绝此不合法要求,并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如开发商拒绝交付钥匙,则因此延误的时间,开发商应按买卖合同的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三、交房时间准确定义应为房屋的交付时间,这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业主前往收房的时间是实际的房屋交付时间,也就是领取房屋钥匙的时间。二者一般不一致,实际交付时间比约定交付时间一般要晚,而开发商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发出了交付通知,并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的义务

     四、物业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在您与开发商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无须交纳,在您验收房屋无误并接收钥匙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后,在您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时方才交纳,且物业费一次预收不能超过一年。

      在法律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业主要加强法律意识,对于开发商(及开发商的合伙物业公司)制定的合同中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要坚决抵制,同时要勇于提出维护自己权益的细则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可能要吃哑吧亏

业主与开发商仅是付钱买房和收房的关系,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业主收房就是收房,不要签订一些协议。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