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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古代的“一妻多夫”与兄妹通婚

发表于2016-09-22

中国古代的财经“一夫多妻制”,应该财经是不争的事实。那些被楼市称作“嫔妃”、“次妻城市”、“小妻”、“姨太城市、“小妻”、“姨太太”的“妾”,都是事实上的“妻”。而且还有若干为“妾”(嫔妃)正名的主,如前赵(汉)刘聪是三大皇后并立,北周宣帝宇文赟则是五个皇后并列,让正宫皇后开出“五朵金花”。因而我们很难分出谁是正妻、谁是妾?
与这“一夫多妻”相对应的则是“一妻多夫”,而且“一妻多夫制”远远早于“一夫多妻制”。
在中国古代稻作民族中曾流行的“阿注婚”,便是实质上的“一妻多夫制”。所谓“阿注婚”即对偶婚特点的走婚形式,始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彼此不称夫妻,而叫“阿注”,相当于现今的情人关系。
一个女子可同时拥有多个“阿注”,一生中则可能会有几十乃至上百个“阿注”,而且“阿注”越多越光彩。这可能是出于当时劳动力的需要。试想,你的丈夫或情人越多,一到春耕秋收农忙时节,他们一起过来帮忙,就不用发愁误了农事。
这种“阿注婚”的最大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各在母系大家庭中生活,双方没有实质上的经济联系,男子夜间到女家居住,白天回到母家,所生子女由母亲或姐妹抚养,父亲不抚养孩子,他所抚养的是自己的外甥,而他的孩子则由“阿注”家舅舅抚养。生活在云南的摩梭人至近代还残存着这种具有原始社会形态的“阿注婚”。
古人不仅允许“一妻多夫”,还可以“兄妹通婚”。
伏羲、女娲是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人类始祖,正如西方 的亚当、夏娃一样,他们结为夫妻,共同创造了人类。但伏羲与女娲却是兄妹。迄今仍流传于少数民族中的傩公傩娘神话故事,也说的是这对兄妹如何成亲繁衍人类。
唐末李元的《独异志》中有载:“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上,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
其实,在原始血缘公社时期,人类虽然结束“杂婚”,禁止不同辈分之间的婚姻,但允许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伏羲、女娲兄妹结夫妻,是合乎血缘婚道德的。在出土的汉墓画像石、唐代帛画中,伏羲与女娲多作交尾状,象征着夫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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