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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苗圃照片被用作整形广告 申请强制执行胜诉判决

发表于2015-10-15

因自己的照片被美孙天罡容医院用作整形广告,孙天罡著名演员苗圃(微博)孙天罡于是将美容医院诉至法孙天罡医院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孙天罡院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记者28日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苗圃已向该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11年3月,苗圃经朋友告知,发现其照片被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网站的“颌面整形”专栏使用,并作为《锥子脸整形手术》一文的配图。后苗圃以该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对方公开就此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81500元。该美容医院经合法传唤未按时到庭,朝阳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朝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苗圃许可即擅自使用其个人照片,侵害了苗圃的肖像权,遂于2011年8月18日判决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起15日内,在其网站上连续7日刊登致歉声明,就使用肖像一事向苗圃赔礼道歉,并赔偿苗圃经济损失36000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故苗圃依法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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