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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有产权下的自住型商品用房 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

发表于2014-01-23

  昨日,北京市十四届 二次会议闭幕,对于“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支持房地产市场中端群体的需求。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房,可以由政府给予支持,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这是我今早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房产头条。看完这条新闻之后我感慨万千。只能说这是在没办法中的办法了。

  其实自打自主性商品用房这项政策出台之后我就一直在关注它,一开始的感觉就是这是政府对北京楼市的一次小规模调控,目的当时稳定北京的房价不让其过分疯长,也算是对北京地外人员一次恩惠,但是仔细想想这表面上比商品房价格低百分之三四十的所谓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对于整个北京楼市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结果就是起先中国开发商交白卷,而新推的几栋自住型商品房也被一抢而空,实际上大家也没有得到什么实惠,只不过是提前了某些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的日程而已。

  而今天看到这条政策之后我又有了新的看法,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政府也着急了,害怕房价在这样一路飚上去,但是这只是表面上的情况。。还是先说这个政策的积极的一面吧。

  我认为这种共有产权的出台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买房压力,也能让更多的中产阶级更早地住上自己的房子。可能有人会问这不跟和别人一起买一套房子一样么?当然不是完全一样了。这就相当于政府帮你买房子,但是政府不跟你抢屋子住!到最后转让买卖房子的收益一部分归政府而已。

  这也只是现今政府对于北京房价无奈下的扬汤止沸。北京房价节节攀升人们怨声载道,政府已经承受了足够大的舆论压力,而如今的房价不能降,降了就会带来经济的衰退和各种社会问题,不压于经济危机!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但是我最想说的还是您这共有产权的概念一出让我们这写商品房的“私有产权”怎么能平衡?既然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政府没有出一分钱为什么我买卖自己的房子的时候政府还要收取一部分的收益?

  话不过说,大家认真体会就好了,这些也是我自己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来一起探讨!

发表于2014-01-23

也只能暂时这样了 呵呵

发表于2014-01-23

这种环境真能考验一个政府的作为能力

发表于2014-01-23

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

发表于2014-01-23

不破不立!

发表于2014-01-23

房地产基本山不可能软着陆!

发表于2014-01-23
可能的战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共有产权下的自住型商品用房 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1-28
可能的战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共有产权下的自住型商品用房 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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