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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物业与业主“对垒”抵制被撤

发表于2016-11-02

丰台区久敬佳园小购物区业主大会票决新管家城市,投票票箱被尘封5个城市月后,业委会决定开箱财经本报9月20日报道)生活报9月20日报道)。因小区原物业落选,昨天上午,业委会通知其办理物业交接手续。随后,原物业——安和佳业在该小区大门及各住宅楼门前张贴声明拒绝移交。
“在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办指导下,久敬佳园业委会将拟选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交业主大会表决,贵公司没能获选任。”昨天上午,业委会致函安和佳业,告知对方已和新当选的杏林物业签订合同,希望安和佳业于10月10日前移交相关资料,办理交接,并于10月16日中午12点前撤离小区。
业委会主任龚柏泉称,他们向安和佳业发出通知后,将新聘物业的通知张贴在住宅楼门前。安和佳业工作人员随即在楼门前贴出“声明”称拒绝移交。据了解,安和佳业在小区大门及各住宅楼门前张贴了百余份声明,称对此次物业公司选聘活动不予认可,物业选聘结果及业委会相关公告、通知亦属无效。因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安和佳业将继续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记者看到,该声明右下角盖有安和佳业的公章。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安和佳业负责人,对方没有接听。
新物业要入驻,老物业不撤离,不少业主担心小区出现不安定事件,呼吁小区能平稳过渡。业主周女士称家中暖气不暖、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已经多年没有解决,盼望新物业能拿出解决方案,并能在降低服务费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
>>律师说法
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传贞表示,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解除和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的合同,并投票选聘新物业,业委会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对于老物业拒绝撤离的情况,业委会可与之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其撤离,设若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手段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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