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页

主题:广东国五条细则: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3-03-26

广东国五条细则:全国首个落地的地方版细则


接近3月底,各地楼市政策细则出台呼声越来越高。昨日晚间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挂上了一条关于《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可谓是全国首个落地的地方版细则,要求广深3月底前公布楼市价格控制目标,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征收,同时对广州、深圳、珠海以及佛山继续执行限购等调控措施。通知大而全,令人关注的个税、二套房首付等焦点问题并未明确涉及。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表示,细则并无新意,诸如二套首付比例、个税征收标准等仍存在悬念,但可以看出是广东省表态不会在政策上一刀切,可能存在差异化征收。政策制定责任踢到下级政府,预计各地版本都可能会模棱两可,利于后续操作空间。


广东国五条细则,首个落地政府细则广东国五条细则通知从3月底前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继续限购、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保障安居程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 等五个方面进行调控。广东国五条细则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加快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在保障房方面,2013年广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值得注意是,令人关注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个税20%征收等焦点问题并未明确规定。仅表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此前国发办要求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此外限购的城市中仅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上述通知仅是省级政府回应此前国家国五条要求制定楼市细则一个表态。 广东国五条细则,省会城市继续实行限购。此次广东仅指出原来省会城市继续实行限购,意味着诸如中山、东莞这些地方不需要限购,省级政府并未一刀切,将制定细则权利交给下级政府。

发表于2013-03-26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发表于2013-03-26
没有问题,坚决支持
发表于2013-03-26
不错不错,楼主是个绝对高手
发表于2013-03-26
不错的贴,太喜欢了,大家都顶啊
发表于2013-03-26
完全支持你,大家都会顶你
发表于2013-03-26
谢谢你的发言` 有意义
发表于2013-03-26
照片是自己照的么?还真不错!
发表于2013-03-26
经验啊... 向楼主学习
发表于2013-03-26
楼主是强人啊!强烈支持你
/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