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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一起来解读“京七条”

发表于2013-10-30

2013年10月23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即将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销售和管理做出七条详细规定。

 

意见》明确,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此外,《意见》规定,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北京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两类家庭将可优先购买:一类是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另一类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每个符合条件的购买家庭限购一套自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 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10月22日发布消息,称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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