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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旧文害死人呀 自证李某某犯案时已成年

发表于2013-09-17

李某某涉嫌轮奸案一直备受关注,自从这事曝光,十几亿人的目光便都聚集在了他们身上。溺爱他的父母,受侵害的女生,一同作案的同伙,以及法律在他们面前何去何从。


此案最大的争议在于李天一是否“未成年”。此前梦鸽方一直坚称李天一犯案时尚未成年,近日网友曝光的李双江旧文中介绍李某某当年8岁,据此推算李某某今年已经19岁。按照梦鸽的思路,如果无罪辩护不成,那么退路可能就在“未成年”上做文章,但现在看来,梦鸽“未成年犯案从轻处罚”的幻想或将落空。


有图有真相!!!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杂志《妇女生活》2002年第7期,首篇刊发了李双江《家教的关键是塑造孩子的性格》一文。该文介绍,李某某当年8岁,读 三年级。据此,如果文章是当年所写,李某某今年已经19岁;如果文章是以前所写,李某某今年大于19岁。所以,在强奸案发生时,李某某至少已年满18岁。


所以,梦鸽,解释一下呗~


发表于2013-09-17

2002年8岁,2013年是几岁?

发表于2013-09-17

建议法院好好查查李天一的真实年龄,别老拿未成年说事!还有这样的家教还敢发表文章?!

发表于2013-09-17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结果!

发表于2013-09-17

家教的关键是塑造孩子的性格,相当讽刺啊!

发表于2013-09-17

看来这事情越搞越大,是谁在撒谎呢?!!

发表于2013-09-17

李天一早就该受到惩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案子一拖再拖,才是藐视中国法律。。。

发表于2013-09-17

 全民关注。相信判决不会太歪。应该感谢此案产生的普法效果。

发表于2013-09-17

难道这孩子是捡来的,父母都不知道其真实年龄?

发表于2013-09-17

李天一之所以走到现在,与其说坑爹坑娘,倒不如说被爹坑娘坑,拥有如此奇葩的母亲,想不犯罪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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