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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协委员黄其森建议:福建可推行“自住型商品房”

发表于2014-03-09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黄其森建议,可在全国推行“自住型商品房”,并称福建也完全具备这样的条件。

 

   “自住型商品房”是2013年北京推出的一项房地产调控政策。这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缴财政。

黄其森表示,自住型商品房适合那些“口袋里有点钱,不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却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他说,北京首先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就是针对这个群体。他认为这个政策可以在全国推广,“福建完全也可以”。

 

   黄其森表示,政策不能着眼于短期,要有持续性。他建议,要像保障房那样,把自住型商品房的完成情况也列入地方政府考核机制。

发表于2014-03-09

看来自住商品房很受欢迎啊

发表于2014-03-09

不过福建算是二线城市吧?本身房价就不高吧?

发表于2014-03-09

还是一线城市更适用啊!

发表于2014-03-10

这想法不错

发表于2014-03-10

不过二线城市的话 用的着么

发表于2014-03-10

多推广吧

发表于2014-03-14

值得推广,值得期待

发表于2014-03-17

要看各地的政策了,可能会有不同

发表于2014-03-18

快点全国推行吧,让更多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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