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 1 |
/1页
go

主题:不幸地成了自住型商品房的小白鼠

发表于2015-01-16
标签:业主 限价房 开发商 土地出让金 自住型商品房 

我们很幸运地成了金隅汇景苑的中签者,却很不幸地成了自住型商品房的小白鼠。





金隅东坝单店地块(即汇景苑地块)原本计划建设限价房,在建完限价房悦和园后却摇身一变,成为自住型商品房建设用地。金隅意满自得地为政府贡献财政收入后,却一意孤行,按限价房标准建设自住型商品房,全然不顾准业主们对其严重设计缺陷的大声疾呼——1.1米的阳台窗户是多数准业主唯一朝南的窗,但却因窗高度矮,而且为单面朝向而非三面朝向,让房间无法采到充足阳光,而这一设计若改成落地窗加装防护栏,其成本增加只不到400元/户。这区区400元每户的成本增加,对准业主而言是一辈子居住的舒适,而开发商金隅却执意不改,早早催缴首付,收到的每户首付利息都不止400元,但即使在准业主提出由业主自行承担改窗费用的条件下,开发商仍继续按照1.1米小窗户图纸施工。预计今年11月下旬第二次水泥浇筑时封阳台,在一切还不至于太晚更改施工方案的今天,我们强烈呼吁:





①允许自住型商品房准业主交完首付后成立前置业委会,且给予前置业委会成立审批绿色通道,使之能快速成立,赋予准业主话语权,及时保护准业主权利,对开发商产生有力制约,及时在施工进程中纠正开发商的严重设计缺陷。相应地,要求开发商限期回应前置业委会的反映和诉求,并及时作出整改,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并受相关部门监督。





②开发商在预售房屋信息展示时进一步公开 信息,包括房屋各处尺寸、各种建设材料,并在设立售楼处、沙盘、专业顾问解答报名购买家庭提出的问题。





③自住房定价应该进一步公开,并允许开发商在竞拍价上下浮动5%出售房屋,对各楼层、楼座、每套房屋实行差别定价,但全楼盘总价与竞拍价X房屋套数相等。





④自住房申请门槛调整:申请者在提交房屋申请时同时缴纳2万元申购意向金,该意向费后期中签后可作为首付转给开发商。





⑤优先家庭和非优先家庭的认定调整、优先家庭中的保障房轮候家庭是否应该给予更优先问题:在摇号时实行份额配比摇号,可同时解决上述两个问题:每户保障房轮候家庭获得4个抽签号(在原N位数字号码后随即加1位数,形成4个N+1位摇号编码)、京籍无房家庭4个抽签号(在原N位数字号码后随即加1位数,形成4个N+1位摇号编码)、京籍无房单身2个抽签号(在原N位数字号码后随即加1位数,形成2个N+1位摇号编码),共同进入摇号池摇号。





⑥选房家庭3次弃选的认定在正式出台时,必须考虑到面积、朝向等因素。(谁也不会无缘无故放弃)





⑦未来自住房收房时,建议政府委派公益验房 组帮助免费验房。





⑧持有5年后具体转让办法的建议:5年时间计算起始日期建议按交房之日起计算,避免开发商拖延交房本影响转让,虽是自住房但大家也都有改善住房需求,所以建议按交房日期算起始时间,不影响自住房保障功能,又体现自住房的过渡价值。转让所得差价中政府入股比例(即土地出让金/房屋购入时价格,如,汇景苑2.2万房价,其中土地出让金1.5万,则政府入股比例为1.5/2.2=68.18%)的30%上交政府。不应该将开发商的入股比例的30%笼统地也上交政府,因为开放商已把房价表现在房屋质量上面了(房屋质量真不可与普通商品房同日而语),会由市场给开放商的房屋质量定价体现。最终交给政府差价=转让所得差价X政府入股比例X30%,其中,转让所得差价=最终成交房款-同区域商品房单位面积房价X房屋面积,政府入股比例=土地出让金/房屋购入时价格。





我们愿意积极 ,推动和完善自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也希望政府能更人性化地看待我们这群夹心层。




有不对之处请各位指正。


发表于2015-01-31

如何维权?????????????????????????

上一页 | 1 |
/1页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