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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步步是窟窿 陷阱就在交易中~~

发表于2015-01-23
标签:买房 物业管理公司 房地产开发公司 开发商 商品房 

房子成了我们身边的 品,无论是租,还是买~~成了业主创收敛财的好办法。。。开发楼盘,更加成为各大地产大鳄的发财之道~~~从我们买房,到我们租房,只要与房相关,我们人人皆受害。

 

最近商品房成了大家遥不可及却一生追逐的梦想,但是买房的途中多少人吃亏?多少人哭泣?买房的时候各种问题,各种陷阱,其实不可能都毙掉,但是一定要能躲则躲,多了我也不知道,给大家八一八一部分吧。。。

商品房,对于老百姓而言,是一个大额的消费品,有些甚至是要两代人的积蓄才能够圆这个梦。因为在商品房出售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 多, 是一些开发商预设了一些条款,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不方便。比方说订购金很难归还,作为消费者来说,在当时没有考虑好的情况下,交了定金,最后这个房子不想再买了,要回来是很难的。商品房的买卖属于一个大众的消费,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留一个合理的“犹豫期”。可以让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房。


比方说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的时候,他没有跟消费者说明这个房子是不是精装修的房子,而跟消费者制定商品房买卖补充的一个协议,要求业主签约这个协议,消费者在没有看到合同的情况下就签了这个协议,在消费者要求看这个合同的时候,他不出示这个合同,最后把协议签了,把定金收了,当消费者看完协同之后觉得有很多不适合的地方,那么这个定金也没退。这个应该引起重视。


面积误差的陷井也是比较多的,还有违约责任不对等,还有虚假宣传不负责。购房签约先交钱,还有模糊标题好圈限。还有单方扩大解约权的问题,这些都是消费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从数字上表示,去年房屋的投诉一共是44609件。在全国的范围内,仅仅是商品房,增长的幅度是18.6%。商品房住房现在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中的难点问题,因为地方保护比较明显,依靠消费者自身的力量解决起来是 困难的。久拖不解,常常引发上百人的集体投诉也是比较多的。投诉反应的问题主要是质量问题,第二个就是广告扩大虚假,误导消费者,第三个就是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


比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井。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的推卸责任。


然后就是产权证难办理,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他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的或者是明目张胆的以商品房交易,他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作为耳目,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有的消费者多方奔走,名义上是胜了官司,但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最后就是物业管理问题的严重,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对自身的债权利益认识产生了错位,摆正不了自己的位置,颠倒了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对业主的权益进行限制,剥夺,甚至随意的停水停电。


人家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其实是对的,每个开发商背景各不同,遇到问题更是不用的方式处理和面对,找各种的关系庇护,不管你有证据,有渠道,总之到了最后就是个吃亏~~~而且更是闹到最后,所以真的得躲掉陷阱。。。。避免影响心情,毁灭梦想。。。


发表于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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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1-26

购房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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