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应对高房价 你应当考虑这六种房子,漫谷只需3万

发表于2014-08-01
标签:限价房 两限房 经济适用住房 共有产权房 经济适用房 

中国人为了房子的挣扎是众所周知的,高房价成了很多家庭身上的不能承受之重。无论 学者怎么大呼房地产的泡沫风险,房价还是高高的杵在那里,让无数人为之揪心不已。

其实为了解决住房的问题,国人已经想了各种各样的招儿,五花八门的住房形式都有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感觉:

1、共有产权房:居民和政府合伙买房子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共有产权房试点正在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推进。共有产权房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的新形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种形式简单形容起来就是居民和政府合伙买房。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共有产权住房有两个直接作用,一个是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使得部分群众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另一个是规范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房子是解决住房问题,而非投机牟利。

但是如果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者在回购政府产权的时候,只要市场评估价降低几个百分点,即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样,政府收购个人产权时,如评估价虚高,也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从试点城市的实践看,如何确定政府与个人的产权份额,以及如何约定上市交易的分配份额,压缩投机牟利空间,正是探索的难点与重点。

从上海来看,自2010年以来,已连续4次降低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已放宽到5000元。截至今年一季度,累计签约购房家庭约有6.7万户,基本做到当年申请、当年选房。

北京去年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最终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价格低于周边市场30%、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首个项目约提供2000套房源,最终由6.53万户确认申购。

2、经济适用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 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但是据调查研究,近几年经适房的运行出现了很多不“经济”现象。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不能满足,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同时由于经济适用房有政府的政策优惠,利润空间使寻租腐败现象出现。

经济适用房的作用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平抑商品房价格不合理上涨;经济适用房边缘集聚有利于城 空间布局优化;改善了城市环境,带动了城郊结合部的发展。

那么谁能申购经济适用房呢?《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有当地城镇户口的家庭,无房或住房面的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复合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并满足当地政府规定其他标准的家庭即可申购或承租经济适用房。

3、两限房:国家硬指标按死价格

两限房又叫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两限房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价格信号,稳定购房预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

但是两限房的调控作用在房价上涨的时候才能明显发挥,否则达不到目的反而会导致两限房的弃购。以在全国率先推出限价房的广州为例,2008年末随着广州房价大幅下跌,大批预购了限价房的业主拒绝收房,余下的尾盘更是惨遭弃购。

两限房申购的主要对象是两类: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北京市现行标准是,北京市户口的3人及以下家庭,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两限房。但是这种房子在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而且需要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4、廉租房:最低生活保障者的福音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这种房子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央视曾经报过北京一家人住在月租67元的35平廉租房。

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廉租房建设无益于财政和政绩。 是在土地出让招标拍卖的今天,廉租房建设会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该收入在某些经济落后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甚至占了一半以上。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由于无利可图,故反应冷淡。从实践来看,现有的廉租房数量未能覆盖 符合标准人群。由于标准过低,大量被排斥在租住标准之外的人群仍然无力购买住房。

如果一个家庭想申请廉租房,那么申请人需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5、公租房:让“夹心层”看到希望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 ,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 ,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这种住房形式有助于克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弊端。廉租房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虽然面向中等及收入偏低家庭,其实其价格依然偏高。这样就让一部分人成了“夹心层”,两边都靠不了,而公租房就为他们提供了方便,有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

当然申请公租房也是有要求的,申请人需要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低于规定标准,同时收入和财产也低于规定标准。如果你是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

6、个人集资建房到众筹买房

以上这些住房形式都是政府的在主导,民间也在绞尽脑汁的想辙应对高房价。据媒体报道,今年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发起“众筹买房”(众筹指的是在互联网上面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事实上“众筹买房”可以视为个人集资建房的一种衍变,集资建房基本上已经被消灭在了行动阶段。

个人集资建房在其实际实施过程中有难迈的法律门槛,若不委托开发商,自己拿地、开发、建设都存在很大困难,涉及资质问题;委托开发商拿地建设,又有非法集资或变相商品房买卖的嫌疑,因为集资者先支付给开发商的这笔钱,如果理解为预付房款,房子没进入施工阶段就达不到预售条件,则涉嫌违反预售规定,如果把这笔钱理解为是集资者把钱借给开发商建房,那就涉嫌非法集资了。

而“众筹买房”打着众筹的噱头,似乎更像是一场变相的团购活动。这样的尝试能够走多远,我们谁也不知道,只是希望这些尝试真的能够让国人找到应对高房价的良策。

发表于2014-08-02

那我们去曼谷吧,骑大象

发表于2014-08-06

泰国不错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