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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电子废物产生来源

发表于2013-02-26

在美国,电子废物主要产生于三个领域:

*个人和小商家

*大公司、研究机构和政府

*最初的设备制造商(OEMs)

个人和小商家――电子设备尤其是电脑,经常被家庭和小商家所丢弃。原因不是损坏,而只是因为新科技使它们过时了。今天的电子计算机工业不断向市场推出新科技和“升级”,相当于每隔18个月就对市场进行全面地更新换代,一台个人电脑的有效生命期正从4-5年减少到2年常州物资回收。新软件同旧硬件时常不兼容或显得运转低效,因此消费者不得不购买新电脑。

由于电脑不在法定的固体和有害废物的范围之内,家庭和小商家用户可以合法的把他们的电脑扔到废物箱里,并在当地进行填埋或燃烧处理。迄今为止,唯一的例外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那里禁止填埋的法令已经被通过。因此,现存的法律漏洞使人们更倾向于填埋处理。事实上,如果一个消费者去找回收机构,他们很可能被收取处理费(针对显示器),而如果就把它简单地扔在废物桶里,那对电子废物的处理费用比扔掉一个橘子皮也贵不了多少。

大公司、研究机构和政府――大机构经常对职员的电脑进行更新。例如,微软在 上有50,000多职员(其中有些人拥有不止一台电脑),约每3年就将电脑全部更新一遍。这些大公司通过填埋方式处理废弃电脑是违法的,因此这些电子废物走向了二手使用者、回收处理和出口市场。

有些大公司从租赁公司中租电脑,在合同期满时不管其运转是否良好,租赁公司收回 电脑。租赁公司一次拿出几百台或几千万台电脑,返回来再把它们转卖给再利用或出口市场的中间商。

同卖给公司的新电脑的数量相比,租赁电脑的数量是更大的。即使联邦政府现在也在采用租赁而不是购买电脑,因为在法律上不允许购买的电脑不能被送去填埋。

最初设备制造商(OEMs)――当生产线上下来的商品不能满足质量标准时,OEM就产生了电子废物,因为它们必须被废弃。一些电脑制造商同回收公司签合同来处理他们的电子废物,而它们常常被出口。其它OEM主要处理他们自己的废物。希来德.潘卡德在加州和德克萨斯州有两套回收设施。IBM也已经开始他们在纽约的回收项目。

小猪原创 本文出自 常州物资回收:http://www.czslwzh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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