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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维嘉代言奶茶店“翻车”?加盟商:有人投资高达150多万只退不到2万

发表于2021-09-10

据封面新闻9月9日报道,9月8日,有消息称,李维嘉疑代言奶茶店翻车被多人维权,引发关注。8日傍晚,封面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李维嘉所代言奶茶店加盟商的电话已无法打通。

其中一位加盟商表示,这件事已经很久了,全国各地的加盟商都在维权,有的投资最多150多万,去广州申请退钱,只退还1.5万到两万元。

据悉,2021年9月8日下午,网络上爆出照片。照片显示一家电视台门口围了不少人,其中几人身穿T恤,上面写着“李维嘉失德艺人”的字样。紧接着,有网友爆料,这与主持人李维嘉代言的奶茶品牌爆雷有关,其背后的管理公司疑似已经跑路。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品牌隶属于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某,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周某的电话目前关机,这家公司已经被标注了“失信人”、“经营异常”的状态。2021年7月23日,该公司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列为了限制高消费企业;

8月12日,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是有经营异常。不仅如此,从今年年初开始,该公司曾经多次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其中最近的一次开庭是在9月6日,未来几天在9月10日和13日还有两次开庭。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因为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标的仅为9000元人民币。

拓展:代言的平台爆雷,明星该不该担责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明确规定,明星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也不得进行任何广告代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如果明星在明知或应知代言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下,仍为其代言,除了承担前述行政处罚外,还将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如果相关明星知道平台有内部操作等问题,那么很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如果其可以证明尽到了诸如审核相关文件等一系列前置义务,且作为普通人无法再对企业了解更多,那就应该被免责。

尽管国内目前尚无明星因为虚假广告代言而被真正追责并承担实质性的法律责任的案例,但对明星而言,任何代言行为都应谨慎为之,不要因小失大。而投资者个人在进行投资前,应全面了解其背景、风控等问题,不要因为有明星站台便放松警惕,任何时候,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明星守护不了你的血汗钱。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封面新闻、中国经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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