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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政能否认为是“不可抗力”,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发表于2010-05-18

我第一套房没有贷款,4月初计划买一套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定金数额为5万,另外在免责条款中约定: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本合同自动取消,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我觉得我受房贷新政影响,难以承受高额的首付和利息,因此想解除合同,但向卖方提出解约退还定金要求时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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