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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旭辉中石地产真实案例

发表于2017-02-21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号称是“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自称以“成为受人尊敬的 一流的房地产企业为企业愿景,以客为始,待客至诚”为客户理念。是买房让我们联系在了一起,作为用如此溢美之词包装下的一家卖房企业,让我在买房的过程中感受不到一丝温暖,相反却充满了纠结和痛苦,这不仅让我怀疑你的待客至诚里的真诚到底有几分?几次三番三番几次你拒我于合理要求的门外,我的钱在你那里攥了三年,现如今我房屋没有得到一处钱也没拿回来一分,我几次试图尝试与你沟通都无效。我要说的就是该公司开发“旭辉十九城邦”之项目,这个项目位于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的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内,我于2013年底与卖家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并交付定金20000元,定了一间公寓虽然不大只有四十多平但可以作为我在大北京的安家之所,双方协定房款交清的时候交房办手续,在这之后我陆续交付房款74000元,心想着还差三万多元交清就可以入住了满心欢喜,不成想拿着剩余款项去交付时中石地产先是说此屋已卖给了别人后又说信息不方便透漏,当时的销售人员也离职了,总之就是房子不给了之前交的定金也不退了。要想拿回剩余房款的话还要自己手写照抄一份“自愿退房合同”并在上面签字,我想这就是所谓的不平等条约了吧。我不同意签字中石地产的工作人员坚决表示没有别的办法,我说找领导他说没有让我打投诉电话,电话拨打过几次,先是让我等电话,后我又去电话询问说是就按上面说的那么办。那么我想问一下,你不打算卖我房子为什么收我的定金和房款,既然收了钱为什么不卖我房子,让我拿着尾款办手续的时候你方任性的做法是不是很有道理。我知道我定的房子的价格已经从当初定房时的9千多涨到现在的1万9了,难道你们是想把它重新再卖一次?



发表于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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