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2)317号

发表于2022-09-02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收回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31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6344号

付成建

不动产权证

320506

102012

GB00279

F00050501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新村5幢501室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08执9号之二

 

 

2022年9月1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