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2022-05-07
标签:住房 建设 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相关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行政职权事项7项,将相关县区行使的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等权限调整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请各县、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做好移交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和落实。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清单.xlsx

     

        

     阜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