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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海启动木里矿区生态损害赔偿 生态环境部已介入调查

发表于2020-08-14

独家|青海启动木里矿区生态损害赔偿,生态环境部已介入调查

第一财经记者今天(13日)从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青海已启动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这将是青海省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木里矿区所在的地方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应依法追究涉事企业的赔偿责任。

该实施方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另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生态环境部已在第一时间派出调查组深入木里矿区开展工作,与青海省“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情况专项调查组”充分沟通,加强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

兴青公司涉嫌非法获利

8月4日,有媒体报道称,一家名为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青公司)的企业,打着生态修复治理的名义,在祁连山南麓腹地木里矿区进行掠夺式采挖,获利上百亿元。该企业董事长甚至被称为青海“隐形首富”。

12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情况专项调查组”组长李杰翔通报了木里矿区综合整治和媒体反映非法开采问题查处工作进展情况。

李杰翔通报说,报道发出后,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信长星立即作出批示,立即安排部署,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调查组于当天中午赴现场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李杰翔介绍,8月4日上午,专项调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纪律和工作机制,随后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木里煤田,全面叫停矿区所有生产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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