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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买卖没写过户时间

发表于2014-07-01
标签:买卖交易 合同 过户 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 

因第一次卖房,不懂里面存在的隐患。中介找来买方与我签定买卖合同,一次付清。
买方缴纳一万定金 并口头承诺 需要钱随时打电话全款过户,但是合同没写过户时间。
合同上只有户口迁出时间大概是3个月内,也没写逾期缴迟纳金,多次通知买家 找理由推脱不来办理过户,现

在就是他用一万定金把我整个房子压着,我也不能出售,急需用钱
如果不卖了 还要付买家双倍赔偿。
开始时因与买方已签定了合同 心想应该问题不大了。所以就去另看了一套二手房,
已经与另一卖家签定了买卖合同,注明了过户
时间及逾期每天缴纳房价总额1%,现在到过户时间不足一周,7月10日必须完成过户。
请问第一个触使买卖交易的中介对买卖双方交易没有尽职解说清楚,造成现在拿不到钱,
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急等,请不要复制法律法规。
谢谢各位帮忙出谋划策 跪求解决方法!

发表于2014-07-25

你去事务所咨询来这等得等到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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