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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巫山烤全鱼"商标案胜诉现其中文域名遭抢注

发表于2009-12-22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餐饮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李先生要求被告北京江边城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即停止在其经营的民族大学店、交通大学店、亚运村店、朝外店等4家餐馆的招牌上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停止在其所有的网站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来为其经营的餐馆进行宣传的全部诉讼请求。

 
李先生曾担任江边公司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受让获得商标,实际负责经营江边公司的民族大学店餐馆。2009年2月13日李先生从江边公司离职,在离职时出具“申明”,“申明”其分得110万元并退出巫山烤全鱼,并保守巫山烤全鱼品牌商业秘密;其与江边公司(巫山烤全鱼)无任何法律关系,也不得以江边公司(巫山烤全鱼)名义进行任何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与江边公司(巫山烤全鱼)无关等。

案外人王陆(化名)的“巫山文字及图”商标于2007年10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3类,具体包括餐馆等项目。后李先生于2009年4月从王陆处受让“巫山文字及图”注册商标。李先生未曾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 。。。。。。法院审结后,认定江边公司在经营的民族大学店、交通大学店、亚运村店等3家餐馆的招牌上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并且许可其加盟店朝外店在招牌上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此外还在其所有的网站上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进行宣传,均属于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来表明其经营的餐馆与“巫山”地名之间的客观联系,均属于在地名意义上对“巫山”文字的正当使用,江边公司并不存在侵犯涉案“巫山文字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观恶意,其行为客观上亦不会致使相关公众对江边公司和李先生之间产生混淆或误认,江边公司并不存在侵犯李先生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现在网络又爆出巫山烤全鱼中文域名又被抢注,这就等于网络没有门牌号一样了,大家心理都明白一个道理知道江边城外人多点还是巫山烤全鱼人多点?现在网络又快速发展,现在可以上网订餐,商标重要,品牌重要,域名在网络时代也重要。拼音可以变,但中文域名却只有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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