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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财路通: 细则雏形已定,互联网金融发展步入“规范年”

发表于2016-01-07
标签:资金 中介 信息 金融 借款人 

  千呼万唤始出来,2015年末 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从政策“蛮荒”正式步入全新发展纪元。对此,财路通CEO王崇羽表示,《征求意见稿》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是整个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反映了 层在行业 工作上的创新思维。


定位信息中介,互联网金融首现“12禁”

《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这都将互联网金融平台牢牢锁定于“信息中介”的角色。据财路通CEO王崇羽介绍,负面清单制将有效圈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责权范围,从此打政策擦边球者将难再浑水摸鱼。

首先,代销、混业经营将被勒令禁止,以相关业务为主要赢利点的网贷机构将难以为继。其次,在政策安排上,《征求意见稿》杜绝平台自担保,但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据悉,财路通自平台成立以来,始终以法为纲,坚持对平台交易进行第三方资金托管,保持自身平台中介属性,不涉足基金、信托、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的销售,更不会涉及违规的借贷集资等业务。记者了解到,前不久,财路通与中国人寿财险达成合作,首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标准化信贷审核责任保险,该险种将平台运营核心问题首次纳入保险范畴,由此重构并刷新互联网金融安全新标准,是最符合 细则的必然之选。


即将落地,互联网金融平台须面准入考核

《征求意见稿》顺应市场需求,自出台以来一直广受好评, 部门出手“精” “准”“狠”,对行业规范化发展可谓重大利好。王崇羽对此深表认同,与此同时,他向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要契合 要求,实现健康稳定发展,还须通过三门准入考核。

考核一,完善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规定网贷机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的有关信息,并实时和定期披露网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计和公布,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此,王崇羽表示,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 、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现实中,财路通一直致力于打造安全、透明、诚信的金融服务网络平台,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反馈,让 人依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自由选择项目。

考核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客户资金和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和监督。王崇羽表示,在新规要求之下,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银行合作做资金存管成为必须。财路通也在积极洽谈和推进资金存管事宜。

考核三,规避集中性风险。为更好地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等,《征求意见稿》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借款人在网贷机构上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应当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王崇羽对此表示高度认可,据悉,财路通通过与机构和商家对接,布局消费金融领域或设计类消费金融产品,正不遗余力为理财平台提供更为安全分散的交易项目。


2016,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从政策年迈入规范年。在良性竞争和规范发展的时代,平台实力将成为主要竞争砝码,而 机构将凭借资金、技术及牌照 获取更高市场份额,进入更广阔的金融领域。


发表于2016-01-07

平台实力最重要,没有实力的要被淘汰

发表于2016-01-07

这个真的是个好消息

发表于2016-01-07

选择安全的平台很重要

发表于2016-01-07

财路通收益还算不错

发表于2016-01-07

这个 意见稿不错,支持

发表于2016-01-07

互联网金融这几年太火了

发表于2016-01-07

p2p竞争太激烈了。不好做

发表于2016-01-07

这个必须要给赞

发表于2016-01-07

最近几年金融行业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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