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14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33113号
杨金爱
不动产证明
320506
102073
GB00433
F00010302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塔园路9号1幢302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5执4291号之一
2022年4月26日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14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33113号
杨金爱
不动产证明
320506
102073
GB00433
F00010302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塔园路9号1幢302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5执4291号之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