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18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80972
彭鸿杨
不动产权证
320506
432118
GB00039
F00110504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小石城花园四区11幢504室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05执177号之一
2
吴国用(2014)第06C21169号
2022年6月1日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18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80972
彭鸿杨
不动产权证
320506
432118
GB00039
F00110504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小石城花园四区11幢504室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05执177号之一
2
吴国用(2014)第06C21169号
彭鸿杨
不动产权证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