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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高铁生态新城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发表于2022-07-01
标签:主体 法律法规 建设 办公室 政策 

关于同意

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

高铁生态新城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通市政函〔2022〕20号

市高铁生态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高铁生态新城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通市高铁新区字〔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高铁生态新城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组织推进规划编制、融资、土地一级整理、收储(通过招拍挂)、开发运营工作,确保与沈白高铁建设同步实施。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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