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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内:限购何时退出取决于房价变化

发表于2016-09-21
标签:出台 房价 限购 限购政策 国八条 

今年以来,楼市政金融策方面依次出现了三大财经热点:国八条、房产税金融、限购令,当前被炒得财经。下个月,还会有一个财经下个月,还会有一个热点冒出:各地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控制目标。
限购是个老话题,却是新意不断。回顾一下演变历史颇为有趣。去年4月出台“国十条”中首次提出: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以这种商量的口气,注定无效。结果只有北京在5月出台了措施,暂时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宅。
“9·29新政”中严厉了许多,明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其后至今年1月,上海、深圳、福州、厦门、温州、广州等20余城市加入限购阵营。
孰料,今年1月26日出台的国八条中,限购令再次升级: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 区域内向其售房。
限购面急剧扩大,而且 严厉。国八条出台至今,已有北京、上海、青岛、成都、长春、南宁、贵阳、南京、太原、哈尔滨、宁波、天津等十多个城市出台地方细则,基本都“拷贝”了国八条的内容,最大的差异在对于限购的界定。总体而言,东部偏严,中西部偏宽。
这其中,最大的分岐有两点。分岐之一,限购区域有所不同。分岐之二,对外地人的限制条件有点差异。在本轮限购政策的压制下,今年这些限购城市的 投机需求必将大幅萎缩。总之,市场显著降温已呈定局,部分存在房价泡沫的城市,房价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
然而,限购皆属于 干预措施,在 稳定房价效果欠佳的情况下,不得已下的一剂猛药,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只要调控效果显现,房价能够回落到合理水平,就会停止实施。这一点政策中已有显示。国八条中规定“暂停向其售房”,部分城市如贵阳,则明确政策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笔者预计,今年上半年很多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将比较低迷,房价将于二三季度出现下滑。在收到调控效果之后,年底将有部分城市停止限购政策,明年估计大部分城市都会退出。当然,如果今年房价依然没有回落到合理水平, 仍不满意,则限购必将继续执行。对此,业界应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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