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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风日产垄断经营、攫取暴利已成不争的事

发表于2015-11-18

各大汽车品牌美国名校排行榜生产厂家已经看好中国澳大利亚专业 的汽车市场,日产公司美国大学专业 2015也不例外。由于汽车市2015 大学 整车销售的利润正在下美国名校排行榜车销售的利润正在下滑,日产公司为了占领中国汽车市场份额,采取了加大售后服务的力度,依靠维修保养来获得大部分的经营利润。
在不久前,东风日产汽车公司严厉规定,禁止4S店外销配件,有人说这是东风日产垄断汽车配件市场、攫取暴利的一种手段。事情到底是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答案是肯定的,东风日产垄断经营、攫取暴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1年5月4日,消费者刘大华状告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日产公司)、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4S店)垄断经营、攫取暴利一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例汽车消费领域反垄断民事案。
刘大华在庭审中诉称,2009年6月其购买了一辆东风日产公司生产的“天籁”汽车,2010年10月22日,因左前门车锁损坏到华源4S店维修。4S店工作人员告知,维修工时费需300元,刘即提出要求购买配件自行维修。工作人员拒绝并且强调,这是东风日产公司制定的政策, 东风日产4S店均不对外销售配件,且整个国内市场均不可能买到东风日产系列车的配件。
刘大华称,迫于无奈,只能支付607元(其中配件费307元、维修费300元)更换了两个极小的普通零件。其事后查明,被告提供的配件价格远远高于市场同类型价格3倍以上,而维修费竟远超市场价的7倍以上。
刘大华认为东风日产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定垄断经营政策,伙同其4S店共同排斥竞争者,榨取高额利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风日产公司作为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保障汽车售后的配件供应。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垄断经营行为,以合理的价格向其终端用户提供汽车配件销售服务,以维护自己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东风日产在答辩中强调,东风日产没有占据二分之一以上的汽车市场份额,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东风日产的行为不符合反垄断法定义的垄断行为;4S店不供应配件是行业惯例;原告送修车辆达成的合意是双方真实意思之表达。维修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刘大华回应称,原告指控东风日产垄断是指其对日产车的“配件供应”垄断,而不是指其汽车销售垄断。东风日产对其生产的汽车的零配件供应市场,所占份额绝对大于50%,接近100%,所以,它具有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刘大华(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主任)面对记者提问表示,该案被诉垄断行为,损害的不是一个、几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的是消费者群体的权益。而消费者作为直接受害的个体,依反垄断法提起诉讼,常因力量对比不对等和在诉讼资源上的劣势地位等种种原因而放弃诉讼,实际上形成消费者利益受损却无从救济的困境。
一位不愿具名的 指出,在反垄断诉讼中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被诉的垄断行为能够提高效率并且没有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如果不能举证,则推定被告有过错。
像此类事件应该还有很多很多,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制止这种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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