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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1)265号

发表于2021-11-19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光大银行 权利人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1)26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73327号

呈辉(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

320506

125045

GB00074

F00069999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州工艺文化城一区6幢106室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苏0506执664号之二

2

0018884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他项权

3

吴他项(2014)第0600695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他项权

4

吴国用(2014)第06C12487号

呈辉(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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