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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营销之“三十六计”

发表于2008-04-22
  常言道,商场如战场。地产江湖,群雄四起,草莽乱象,诸侯割据。群雄间自是少不了一番明争暗斗。又恰逢调控趋严、观望成风此多事之春,各路诸侯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了多卖房,退隐江湖有些时日的房地产营销奇招一时间层出不穷,有些竟也暗合了《三十六计》的精髓。笔者有感于此,于是将各路枭雄的地产营销策略与《三十六计》牵强附会一番。虽取兵家古书《三十六计》之名,数量却无三十六之实,仅罗列几例,供诸位看官一乐。
发表于2008-04-22
“三十六计”之第十六计

欲擒故纵

原文: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分析:此计“擒”是目的,“纵”是手段,所以不是放虎归山,而是用较为有效的方法先放松一步,达到最终“擒”的目的。有些开发商或者售楼人员会告诉购房者,“买房毕竟是大事情要慎重考虑”,甚至于建议“先不要买房”,同时又会给出诱人的优惠幅度来吸引购房者。

典型案例:先有王石“三四年不买房”论,后有万科今年首季度销售额过百亿元
   
2007年12月,王石的一句“我承认房地产市场到了拐点”引发拐点之争。随后,王石继续建议大家“三四年内不要买房”,因为“现在的房子性价比不高,肯定没有三四年以后的好”,同时还告诫年轻人“没有定型、四十岁之前,不要急于买房子”。卖房子的建议大家不要买房子,这事就怪了。
随后,万科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阵强烈的降价风暴,深圳、广州、成都、上海、北京,万科旗下楼盘齐声喊跌,打折优惠降价成风。
  
如今,关于王石“建议三四年不买房”言论的争论已经告一段落,万科的销售数据也公布于众。综合前三个月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万科实现销售面积114.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01亿元。现在我们再回头看王石当初的“拐点论”、“不买房论”,就不难发现,这是王石策划的一出“欲擒故纵”的好戏。

点评:欲擒故纵,利用了人人内心中都有的那么一点逆反心理。有时,逼之愈紧,反令人反感,导致效果愈差。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对方立场,言语出人意料,反能收到奇效。实践证明,老王的一手“欲擒故纵”非常漂亮。自此以后,也建议大家无需争老王言论,而直接去看万科的财务报表。因为人都是有目的的,而上市公司的财务公告多数时候是不会也不敢骗人的。

发表于2008-04-22
“三十六计”之第二十一计

金蝉脱壳

原文:存其形,完其势;友不疑,敌不动。巽而止蛊。

分析:金蝉脱壳,意指在身处不利境地之时,能够不动神色安然脱身。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融资困难,销售不畅,有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卖出房子、回笼资金,对购房者承诺“降价赔付”,以刺激购房者的信心。对于开发商而言,现在卖出房子才是王道,至于未来的承诺,那则是未来的事情了。

典型案例:南京某楼盘承诺“降价赔付”

“xxx水城承诺,房子增值保值;确保:从签约起5年之内共计增值幅度达30%!”清明前夕,折腾不断的南京江北楼市再次曝出猛料,一家临江大型楼盘打出广告称,购买该楼盘者,自签约之日到满5年当日所购房屋的市场增值幅度不能达到30%,由开发商向业主补贴不足部分;若市值出现下跌,开发商不仅一次性支付30%的增值款,同时补贴下跌部分的市值。
 
该楼盘销售人员坦陈,开发商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承诺,一是希望通过此举加强购房者对江北楼市的信心,从而加速楼市旺季的到来;二是表明开发企业对于江北未来楼市的发展很有信心。
据当地媒体报道,此举出台后,该楼盘售楼处的电话较往常明显忙碌了起来,前来咨询看房的人数也明显增加。

业内人士称,这是开发商解决当前融资难题的“金蝉脱壳”之计,以开发商承担降价风险的策略利诱购房人,尽快抽身而出。5年后,又会有谁拿着今天的一纸广告承诺,去和开发商较真呢?

点评:“降价赔付”这种金蝉脱壳的计谋是一个惯用的老伎俩了,虽古老,但依旧实用。10年前,深圳的开发商就曾用过类似促销;3年前,南京的顺驰滨江奥城的“108%回购”也是同一套路。历史证明,能最终兑现的几乎不存在,也很少有购房者拿着当年的广告承诺去和开发商较真。

发表于2008-04-22
“三十六计”之第二十七计

假痴不癫

原文:宁伪作不知不为,不伪作假知妄为。静不露机,云雪屯也。

分析:此计重点在于一个“假”字,这里的意思为伪装。装痴卖傻,实则内心十分清醒,对计划、目的了然于心。在最近的房地产市场,也发现了这样的营销策略。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开发商帮助购房人垫付部分首付款。看似开发商此举动有犯傻嫌疑,实则精明无比。刺激销售,及时回款,落袋为安。

典型案例:开发商帮忙垫付首付款

 “首付2万元,就能买到一居室。”位于燕郊的新开楼盘“top上上城”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采用了开发商帮忙垫付首付款的促销活动,历时已有一月。
   
“首付分期”听来新鲜,但也不难理解:例如一个原本首付50%的客户,可先付20%,其余30%由开发商先垫付,然后购房人在拿房前把30%的首付再分期还给开发商。
 
以“分期首付”手段来促销的楼盘也并非就此一家。2月28日,地处北京南部马驹桥的珠江·萨尔斯郡项目打出的广告称,“首付分期”可实现入住前“零月供”,有多种方式自由选择,并享折扣多多。

点评:“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急于回款的开发商们深知其理。垫首付、首付分期等均为开发商的“假痴不癫”之计。但此种饮鸩止渴的做法,止渴的是开发商,饮鸩的却是银行。

发表于2008-04-22
现在不是在严打么,还有敢往枪口撞得吗
发表于2008-04-22
学万科啊
发表于2008-04-22
王石的过人之处啊
发表于2008-04-22
概念炒作
发表于2008-04-22
机关算尽啊
发表于2008-04-22
分期也还是得从自己腰包里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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