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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即将开征房地产特别消费税

发表于2010-04-08

来源:千龙网      2010年04月08日

 

 

有媒体报导,物业税即将在京沪深渝等重点城市开通。记者求证时,有关人士告知:中央政府即将开征的是房地产特别消费税,而非物业税,因为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这位消息人士也表示,现在对房屋征税的具体细节还不清楚,但他也表示,“这次国家是下决心了”。

近两日,A股地产板块走弱,截止今天14:30,地产板块仍全线下跌,跌幅达到1.58%。

万科A、保利地产、招商地产全线下跌。地产板块中只有三只小盘股出现勉强翻红的局面。

资料显示,从3月28日到4月2日,新华社以《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为开篇评论,连续六天播发评论,抨击高房价。随即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也都对高房价宣战。

发表于2010-04-08
关键看效果!
发表于2010-04-08

发表于2010-04-09
开征物业税令买不起房的租房者倒大霉了,现在偏低的租金必将大幅上涨
政府又想在房地产市场征物业税,表面上看是调控房市,实际上结果是令买不起房的人更买不起, 而租得起房的人也将租不起, 业主必定将加的税转加给租房者, 从而令租金大幅上涨. 新出的试点物业说将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以房产价值100万元,在按优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后的部分作为税基,乘以1.2%的税率就是0.84(100*(1-30%)*1.2%=0.84)万元。最终又是政府最得益钱都进了政府库房了.
发表于2010-04-09

你 的说法没说个所以然,让人无法认同

发表于2010-04-10
发表于2010-04-10

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

谁来为消费税买单

发表于2010-04-10
已经买了房的还交吗?
发表于2010-04-10
这都不是为老百姓着想,投机者不缺这点钱,根本目的还是忽悠老百姓抓紧买房,不买就更贵了!傻子都看得出来。
发表于20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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