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评论丨强化绿色金融协同合作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发表于2021-09-05

耿中元(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导)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财税等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汇集各方力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9月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税支持措施要与投资、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形成组合拳,更好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效益。绿色金融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需多措并举,强化绿色金融协同合作,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是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发展联盟。该联盟可考虑由长江经济带省级政府牵头成立,主旨是强化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加强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工作的整体指导和协调,通过集成政府、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交易机构等各类金融服务资源,围绕长江经济带的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方的生态保护及其投融资需求,发挥绿色金融信息交流、绿色金融发展研讨、绿色金融人才培训、投融资供需双方对接等服务功能,以提升金融机构满足企业、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节能环保、减碳等方面投融资需求的能力。

二是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以长江下游的浙江、长江中游的江西、长江上游的贵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强化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和氛围,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供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借鉴的经验,并适时在长江经济带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增强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深度和广度。

三是促进基金、信贷资源协同配置。积极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稳健运营,强化该基金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方政府的有效合作。在明确各省级政府权益和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该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长江经济带节能环保领域企业,做大做强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产业,助力生态保护。充分调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长江经济带发达地区对发展中地区绿色信贷业务开展、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指导,鼓励长江经济带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促进绿色信贷资源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之间跨区域配置。

四是探索设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可探索设立长江经济带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偿地开展生态补偿提供专业信贷、保险、结算、咨询等服务,以助力长江经济带上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地区与地区之间生态环境相关利益关系调节。尤其要注重探索绿色保险参与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途径。作为市场化手段,绿色保险改变了环境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完全由政府“一肩挑”的状况。可借助拟组建的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发展联盟,鼓励和支持长江经济带发达地区保险机构对发展中地区保险机构在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上给与帮扶和指导。构建补偿地环境污染损失数据库,为绿色保险产品定价、开展绿色保险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引导补偿地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进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五是强化环境权益类交易机构的协同与合作。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为龙头,引领长江经济带各地区环境权益类交易机构有序发展,在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服务、融资服务、绿色公共服务和低碳转型服务等方面开展市场创新,探索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的新途径。同时,整合长江经济带现有环境权益类交易机构,建设“云端”长江经济带环境权益类交易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权益类交易机构在企业层级治理和行业规范上的融合与协调,提升长江经济带环境权益交易类机构在推进绿色发展上的行动效率和协同能力。

在强化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同时,还要坚持底线思维,依托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建立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这样,方可真正释放绿色金融发展强大动能,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