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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相权证废(2021)281号

发表于2021-12-01

编号:苏相权证废(2021)28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0430172077;土地证号:2013112007972

苏州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

320507

001124

GB10528

F00019058

相城区相城大道789号1-6021室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1执恢1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浙01执恢11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2

043006556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他项权

3

043010081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他项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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