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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2)344号

发表于2022-09-10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工业园区 权利人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34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196836

蒋林峰

不动产证明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天阕别墅H-1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91破4号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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