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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相权证废(2022)341号

发表于2022-10-01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收回 

编号:苏相权证废(2022)34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05084号

薛鑫华

不动产权证

320507

123013

GB10288

F00020405

相城区望亭镇舒馨花苑2幢405室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2)苏0508执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08执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2

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7006477号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明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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