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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虎丘权证废(2021)299号

发表于2021-11-17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收回 

编号:苏虎丘权证废(2021)29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86366号

郏梅

不动产权

320505

007017

GB00033

F00174022

阳光假日新苑17幢商06室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21)苏0506执795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6执795号之六执行裁定书

2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5061129号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

他项权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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