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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相权证废(2022)156号

发表于2022-04-30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城区 权利人 

编号:苏相权证废(2022)15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15727号

徐菊龙

不动产权证

320507

119111

GB01812

F00050010

相城区黄埭镇古宫新村5幢车库18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1)苏0507执恢28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7执恢285号执行裁定书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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