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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二步,选举业委会

发表于2012-03-03
成立筹备组后,筹备组应该于90日内选举业委会,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通过如下事项:
一、业主公约。
这是小区业主自治的“宪法”,所以业委会,业主的权利都规定在这里,也是日后业主自治的根本性文件。
二、业主大会及业委会议事规则。
如果说上面的业主公约是实体法的话,那么议事规则则是程序法,如规定业主及业委会如何行使权利的法律。
三、正式业委会成员名单。

以上事项必须经双50%同意才能算通过,即小区业主总人数的50%,及业主占小区总面积的50%。

通过这三项,那么筹备组的任何就基本完成了。

发表于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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