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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2)369号

发表于2022-09-21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收回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36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10316500103166

杨天增陈传娜

不动产权证

320506

102024

GB00127

F00320201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美地花园32幢201室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浙0624执333号

2

200807855

杨天增陈传娜

不动产权证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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