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苏虎丘权证废(2022)04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62873号
李沈珲钱敏
不动产权证
320505
007017
GB00051
F00370011
阳光假日新苑37幢11室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1)苏0591执73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91执730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2022年4月11日
编号:苏虎丘权证废(2022)04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62873号
李沈珲钱敏
不动产权证
320505
007017
GB00051
F00370011
阳光假日新苑37幢11室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1)苏0591执73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91执730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