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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蓥征地律师燕薪:企业租赁的厂房拆迁时如何补偿

发表于2014-04-21
北京文薪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方泽轩南小院【联系电话】13601297308【固定电话】010-64252899【传真电话】010-64242899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可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因其对所拆迁房屋不享有 权,并不能享受房屋上拆迁的补偿。 事实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协商补偿、订立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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