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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在全面上演!

发表于2016-11-10

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北京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和自住房)实现成交8508套,环比上月减少41%,创造了近5个月新低。与此同时,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35449元,环比下滑3%。

“国庆新政”之后,楼市降温显著,但调控的步伐从未停止。

2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 的函》,要求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试行分类 。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发行人应就此出具书面承诺, 机构将持续 发行人履行承诺的情况。

就在31日下午,楼市再传大消息!



深交所日前发布了“ 函”。规定了房地产、煤炭和钢铁企业应合理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及存续期披露安排。同时, 函同样明确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抑制土地资产泡沫产生积极作用。

如果不是以下四类企业,房企将失去发债资格:

1、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
2、以房地产为主业的 企业;
3、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
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即便是上述四类企业之一,如果财务指标(5项)不达标,也未必能获得发债机会。

对于符合基础范围要求的房地产企业, 函还通过五项综合指标评价做进一步遴选,将房企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这五项指标为: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200亿、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小于30亿、最近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最近一年末扣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65%以及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城市占比超过50%。

如果说上一轮调控的重点,是20多个城市的政府跟央行分支机构联手,宣布了限购、限贷,那么正在上演的调控是:在央行、银监会的督促下,各银行开始收紧热点城市的房地产贷款,房企发债融资、境外上市也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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