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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昨天,小区的一个女孩被野猫抓伤了脸和胳膊,当时我们家闺女和她在一起玩,

发表于2011-10-13

因为我早就反复告诫过女儿不许去碰小区里的野猫,所以闺女只是在旁边看着那个女孩跑去逗野猫。女孩认为野猫很可爱,很听话,就去抱它,不知道猫的野性根本不允许别人随便碰它。女孩脸和胳膊上都是血道子,更糟糕的是她必须去打狂犬疫苗。

狂犬病大家都知道,潜伏期最长可到20年,一旦发病100%死亡。除了被狗咬、被狗抓外,被猫抓、咬过的人也需要注射疫苗,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不说孩子受到的惊吓,单这5针就够孩子疼的了,除此之外恐怕还要加上破伤风针、免疫球蛋白针。。。。。。

 

我想说的是,小区里曾经反复争论过要不要留住那些野猫,给他们喂食,让他们自由出入小区。之前,我从来没有发过言,但今天我忍不住要问一句:

我想问问那些有爱心的喂食野猫的人:你知道吗,因为你爱猫,却由此而给小区的人,尤其是儿童造成了危险及至危害,难道这种爱心是真正的爱心吗?

要知道,咱们这个小区家家几乎都有孩子,大到 生,小到婴幼儿,都喜欢咱们小区的这个环境,都喜欢在小区里玩耍,难道你忍心让他们冒着被野猫咬抓的危险,而非要达到你自己内心满足的目的吗?


发表于2011-10-13
什么意思 爱护小动物 怎能不叫有爱心 难道看他们饿死街头?爱护小孩子不是你这种爱法的 要是真的爱护小孩就不要让他到处乱跑了 应该有大人照看才对
发表于2011-10-13
是啊 大人的职责就是要把孩子看好了 你这样又算什么呢 你气愤 别人就不郁闷了 好心办坏事 谁也不想的 你还是消消气吧

发表于2011-10-13
你们什么意思 难道还是我的不是了 真搞笑耶 就你们这些女孩 同情心泛滥惹的祸 你们怎么不抱回家养去 真是无理取闹 懒得理你们 无知
发表于2011-10-13
你怎么说话的啊 什么人啊 你要是对自己小孩关心点 会让让他到处乱跑嘛 明知道有危险 为什么还这样 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活该 看你帐算得这么清楚 估计就是自己的孩子 活该你
发表于2011-10-13
晕 都少说几句吧 发生这种事 放谁家 都不好受 关键是把问题解决了 才好啊
发表于2011-10-13
都在干嘛呢 值得吗 晕 还吵起来了 都消消气哈 容易上火的
发表于2011-10-13
爱心也有错嘛
发表于2011-10-13
呵呵都没错是猫咪有错 呵呵 繁殖太快了
发表于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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