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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0年7月21日,关于物业索要物业费的相关事宜,请没有交物业费的朋友一起商议。

发表于2010-07-22

也算是老住户了,买房的时候跟开发商打官司,对物业的管理从开始就不满,曾提出了对物业不满的建议,但是根本没有用。但是。。。但是。。。物业费还是要收的,如果不交物业还要告到法院。

我们应该联合起来,搜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证据,为我们维权扳回主动权。

大家跟帖说下,给我短信息留下QQ等联系方式。

发表于2010-07-23
现收集物业不服务的图片,有机会到小区办告他们。加了QQ有空联系
发表于2010-07-24
好的,加我QQ了吗,再加一次吧我没有收到,我已经短信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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