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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5征兵事宜

发表于2015-07-14

征集条件

我市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主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职高、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1周岁,普通高等 在校生可以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 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更多征集条件请参阅“首都征兵网”(www.bjzbb.com)政策法规专栏。

优待政策

凡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均享受由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等,本科生标准不低于17.7万元,专科生不低于16.9万元,高中生(职高、技校)不低于14.5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北京市每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和10%的比例,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从北京市入伍、服役期满且完成学业的非京籍大学本科以 历的退役士兵,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 北京。服役期视为本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算工龄,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本科生入伍后,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后可免试入读研究生;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三年以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以后,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退伍后可免试升本科。更多优待政策请参阅“首都征兵网”(www.bjzbb.com)优抚安置专栏。

征集办法

2015年4月1日应征报名工作全面展开,9月1日批准入伍,9月上旬开始起运,9月30日征兵结束,服役期按现行《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

今年适龄青年继续在“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上报名应征,或通过首都征兵网:http://www.bjzbb.com的链接进行登录。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 室批准入伍。





中路北社区负责征兵事宜负责人:杨福顺 电话:85983832

朝阳区征兵 室电话:53201300

这个夏天期待你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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