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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收支何时向业主明示?

发表于2003-11-28
按照有关规定,物业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帐目,接受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但是,已二三年了,顺开物业何时向广大业主、房屋使用人们公布过他们的收支账目呢?
作为一个服务行业,不认真执行自己的服务行为时,有资格收费吗?
当物业催要物业费时,大家可以向他们催要物业这几年的收支明细,大家不仅可以催要,还要去核对,以行使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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