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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去建委办事大厅:单方面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发表于2010-08-06

在北京晚报公告期满30日后,最近去海淀区建委,去做购房人单方面办理房产证的试探。

办事大厅的办事人员对“
关于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政策很不熟悉,说过来、说过去都没有用,最后找到负责人明确可以根据新政策办理。

但是在那个文件的第十条“
十、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需要以下证明文件:。。。。。。。。。。”中,明确需要我们负责提供:
6、房屋面积测绘技术成果报告原件、测绘成果备案表原件;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未竣工验收楼栋提交安全鉴定证明原件或者建筑结构主体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证明原件;

这二项文件应该是在开发商、物业公司手里,个人目前无法提供。
所以我无法根据建委的新政策实际办理手续。负责人让找开发商去。。。。。。。。。


这样第一次试探只能无功而返。

希望有经历的同学也能把情况写出来。



发表于2010-08-06
我们这个有大产权了,不用上面的6-7项了吧。
不过答复都差不多,其他的文件也需要找开发商。
发表于2010-08-07

发表于2010-08-08
这个还得群策群力,会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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