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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发表于2014-08-15


1、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2男方或女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或生育证明(需一年之内有效);

3享受生育保险人员的单位证明(需一年之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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