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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将下岗---------说的都很动听,执行起来可就难了!

发表于2005-12-09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1:4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昨天,市政府公布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会“下岗”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府要求,市和区县政府要建立行政执法依据数据库,同时还要将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在本级政府网站(页)上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市和区县政府、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市和区县政府、行政执法机关还应当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奖励机制。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会“下岗”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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