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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本人也完全赞成成立业主委员会,but...条件一:

发表于2003-01-01
何时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个小区居民入住50%后,开发商和先介入的物业应出面组织业主委员会。居民只要通过民主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便可通过组织行使权利通过合同形式明确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可以要求物业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并能有效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状况。同时,业主可以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需要政府部门的审批,只需到所辖区的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也就是说,即使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们只需在“内部”完成有关程序,再到政府部门备案,即可获得法定地位。
发表于2003-01-01
业主委员会应如何成立?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维护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分配取决于业主在该物业中所拥有业权份额的多少。具有较多业权份额的业主,在业主委员会中应占较多的委员名额;但分散业主权也应占有相应比例的委员名额。如某物业30%业权为分散的业主,则在委员会中30%的委员应由这些分散的业主推选。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发表于2003-01-01
http://www.0516f.com/zhuanti/yezhu-zt/index1.html 另外一起的业主们该更有发言权,毕竟他们已经住了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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